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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迪“伊司法不存在DNAA”惨遭打脸 诚信党揭真相轰滥用宗教误导民众

昨天,向来要玩弄煽动种族情绪的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下议院宣称,伊斯兰司法制度中不存在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一说,结果惨遭诚信党中委法依兹打脸。

根据法依兹,他今天发文告提醒哈迪,伊党前署理主席纳沙鲁丁于2020年获判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(DNAA),而哈迪当时并未提出抗议。

“或许,哈迪的‘经书’(kitab)在当时还未面世。”

此外,法依兹进一步指出,哈迪出任登州大臣时期修订的《2001年登州伊斯兰刑法》,其第103(1)条文就攸关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。

该条文阐明,如若认为有必要,检方有权在下判前寻求停止审讯,并释放被告。

法依兹补充,文献记载,先知穆罕默德曾下令,让承认通奸的妇女在生下并照护孩子后才受罚。

“这种情境岂非与‘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’一样?检方认为证据不足,或有必要进一步调查,于是撤回提控。”

“伊斯兰不是有着这么个概念,即释放10名有罪之人,也好过惩罚1个无罪之人吗?”

法依兹据此要求伊党,勿要为了政治权宜,而滥用宗教误导民众。

法依兹此前被控非礼,惟于9月7日因检方撤控,而获判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。

另一边厢,诚信党法律局主任祖卡奈因也同样引据《2001年登州伊斯兰刑法》第103(1)条文打脸哈迪此前言论。

“这一条文与检方引用(以撤销扎希控罪)的《刑事法典》第254条文类似。”

他也质问哈迪,如果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不符伊斯兰教义,又何以让第103(1)条文在自己眼皮底下透过?

“法律草拟过程往往涉及技术委员会。在登嘉楼的情境下,宗教司和伊刑法首席法官很可能也参与其中。”

“如此一来,哈迪应当撤回‘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’不符合伊斯兰的言论。”

据报道,哈迪昨天在国会下议院宣称,伊斯兰司法制度中不存在“释放但不等同无罪”一说,据此就检方撤销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健思基金案中控罪抨击联邦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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